重磅!
年萍乡市城区
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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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17号)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平有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招生原则1.坚持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原则。2.坚持“科学划设、动态调整学区,学区保持相对稳定,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原则。3.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房屋和户口有效证明的原则。5.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小学招生萍师附小招生学区范围设定东起老同乐酒楼,西至八一街金祥公寓,南至南门桥头所包含的环形范围(河口下社区范围内)。
萍师附小入学条件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萍师附小,根据学校可容纳最大学位,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第一批: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第二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第三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年8月8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必须在城区无房产(需出示具有法定有效证明)。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四批:可接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人员、省级以上劳模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直系子女。
第五批:若有空余学额,其招生办法由萍师附小拟定,并报市中招办备案。
初中招生萍乡城区内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按学生本人户籍或住址,就近免试到相应学区内初中就读。
学区划分萍乡二中初中部:
河口下社区、南外社区、李子园社区、张家大屋社区、凤凰池社区、居仁巷社区,东星管理处部分村民子女。根据历史协议,接收井冲、略下、汪公潭、里善管理处村民子女(农业户口)。
萍乡三中初中部:
锦绣社区、柑子园社区、枫树湾社区、朝阳社区、金典社区。根据历史协议,接收山下小学毕业生,接收后埠管理处村民子女40名。
萍乡四中:
老站社区、永昌寺社区、藕塘边社区、罗家塘社区。根据历史协议,接收40名井冲、略下、汪公潭、里善管理处村民子女(农业户口,村小直升生)。
萍乡六中:
江湾社区、花园社区。根据历史协议,招收北桥村、青坪村村民子女。
萍乡市田家炳中学:
马煌桥社区、北站社区、五里井社区、城北社区(龙腾路以北),后埠管理处,二南塘社区。
安源区第一中学:
吕家冲社区、包家冲社区、商城社区、九龙社区、勤俭社区、后村社区、城北社区(龙腾路以南),横龙社区、红星社区、长兴馆管理处。
安源中学初中部:
新建社区、东外社区、北桥外社区、小桥社区,浏万管理处、东星管理处。
说明:年城区范围内各初中学校学区范围不变,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城区中学布局优化工程部署安排,萍乡四中、萍乡三中初中部、萍乡田家炳中学三所学校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统一到萍乡市田家炳中学(萍乡四中)入学就读初中。同时,现属萍乡四中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学校尚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申请入读萍乡二中初中部。现属萍乡三中初中部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学校尚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申请入读安源区第一中学。
户籍和住址不在本文件划定的学区范围内学生,由安源区制定招生办法入学。
以上学区的划定,将根据城区中学布局优化进展和学区内人口数量变化等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工作程序18月20日以前
各小学核清学籍信息,严格审核毕业生户籍、家庭住址和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后,按所划定的学区,将毕业生信息汇总报至市中招办。各小学有义务告知户籍和住址不在城内招生学校的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带户口到其户籍所在地升学。
28月21-24日
由家长携带有关材料(房产证、户口簿),前往学区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并留下原始证件备查,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入学审核材料中涉及开具房产证明、无房证明等房屋不动产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门联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便民措施,在学校进行登记后统一由学校报送至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
38月26日以前
各招生学校根据所划定的学区,严格审查报名学生,完成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的清核与校对工作,预录数据上报市教育局,做好复核工作准备。
48月28日前
市中招办完成复核审定工作。
58月29日前
各招生学校按批次完成小学毕业生预录工作。
68月30日
市中招办打印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79月2日前
若有学生因户籍变更、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需申请转录学区外的学校,须凭录取通知书向原录取学校提出申请放行,经接收学校批准,并由接收学校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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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萍乡教育
◆责编: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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